預防乳癌復發的藥物「諾曼癌素」及「歐洲紫杉醇」,自6月1日起放寬健保給付 2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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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預防乳癌復發的藥物「諾曼癌素」及「歐洲紫杉醇」
自99年六月一日起放寬健保給付
原本規定停經且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晚期乳癌患者,用「泰莫西芬」藥物無效後,使用諾曼癌素才可健保給付,健保局自6月1日起修正「諾曼癌素」的給付規定,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侵犯性乳癌患者,使用泰莫西芬兩年,即可申請諾曼癌素為輔助治療,但須事前審查,審查通過的患者,每年可省下五萬多元。
歐洲紫杉醇原本規定腋下淋巴結轉移及動情素受體陰性之早期乳癌患者,現在修正為:不論動情素受體是陰性或陽性,都可使用歐洲紫杉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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